爲什麽你沒有被抓走?

餐館打工是每個留學生的標配

95年,那時候在美的留學生幾乎沒有不打工的。學校的食堂、圖書館會提供一些工作的機會,通常一個小時是5美元的工資。外國學生只能在校內工作,且一周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只有在校學生才能申請校內的工作,學生家屬是無法申請的。

而在餐館打工的話,通常打一個午餐或晚餐,除了每小時底薪5元外,中餐怎麼也能打個20-30的小費,晚餐則能有30-60小費,加上底薪,還是挺不錯的收入。相較之下,即使在校打工是合法的,大部分的留學生還是會挺而走險去餐館打黑工。特別是中國學生的家屬,幾乎100%是在餐館打工的。

我出國的時候,念的是醫療機構和衛生政策,但是美國的學校非常自由,只要付錢,想修什麼課都可以。除了自己的學位外,我上了很多我自己感興趣的計算機程序開發的本科生課程。但我身上基本只有大約1年的學費和生活費,不要說多修的計算機課程了,連自己原來的學位都完成不了。

因為這樣,一落地我就花了一大筆錢買了一輛舊車,開始了我“開車上班”的打工生活。

PS. 實際上也就花了2千美金,不過我身上怎麼拼拼湊湊,也湊不出2萬美金,過1年都是過不下去的,因此2千美金也真的是一大筆錢。

PPS. 這麼聽起來,就知道那時赴美讀書怎麼那麼吸引人了。在台時,我在醫院工作,是個醫檢師。雖然不是醫生,但也算是個專業白領了,不過買車、有停車位這些事兒都是遙不可及的夢。到了美國,就餐館打工,也能開著車去啊,想著都挺帥氣的。

別擔心,我們有準備?

我在餐館帶位,算的固定薪資,沒有小費。因為沒有小費,所以也不用穿著圍裙--圍裙的大口袋是用來裝賬單和小費的。

餐館在離開學校大概3 miles外的小鎮上。兩個固定的服務員是小銘和小東(化名)。她兩平日總穿著大圍裙,先去餐館作些準備的工作。我則是餐館開門了才開始工作。

那天我到的時候,她兩沒有穿圍裙,說是因為最近移民局四處查非法的打工者,還說有些大的餐館比較招風,就乾脆停業幾天。我們這小鎮人也不多,很少查到這兒來的。不過,防萬一,這幾天就不穿圍裙了。

打工這件事總歸是非法的,聽到這消息,還是挺心虛的,想著如果真要有移民局的人來,是不是就假裝是客人坐在那兒吃飯。。。

正想著的時候,就來了人,但不是客人,也不是移民局的人,而是衛生局檢查衛生的人來了。更巧的是,這衛生局的官員竟是我研究所班上的同學。既然是認識的人,我們就攀談起來了。外國人對於中國學生總是充滿好奇,對他們來説東方永遠是神秘而遙遠的國度。

剛和同學聊沒幾句,忽然,砰的一聲!廚房的門打開來,後面的墨西哥廚師們全一股腦的從前門衝了出去!原來在準備開門的小銘和小東見狀也拔腿往外跑出去了。說時遲那時快,7、8個荷著槍、穿著制服的大漢就衝進來了!

面對十幾個帶槍的人衝到你面前,你會作什麽?你以爲的你自己和事實差很遠!

我心想,糟了,是移民局。但兩隻腳就像釘在地上一樣,根本動不了。荒謬的是,這時候腦袋裡面想的竟然是:如果這時候跑,讓同學發現我是非法打工,豈不是太丟人了......

雖說這電影、電視里帶著槍的軍人也不是沒看過,但出現在你面前的時候,那真不是和平常看的一回事兒,那一秒就覺得血液凝固了,時間也凍結了似的。

這麼說,好似過了天長地久,實際上也就是電閃雷鳴一瞬間而已,回過神來,帶頭的人把手上的證件向我晃了下,又急又快的向著我吼:“ Immigration office! Where are they?” (移民局,人呢?)

我也不敢造次,趕緊結結巴巴的回答:“They, they, they...all run...out...” 就這中式英文,也知道那時有多緊張。

一群移民大軍,立刻就往前門衝出去了!

PS. “Run out” 在英文裏是“用完了”的意思。這時候我應該說:“They all run away. ” -- 他們全跑啦!

爲什麽你沒有被抓走?

所有的人瞬間都從我們面前消失了.....

如果不是餐館的大門讓油壓的緩衝器擋著,還沒有完全關上,見證了這些驚心動魄的情節,我想我真會以為剛剛發生的所有事是我的幻想世界。

我和那個來作衛生檢查的同學面面相覷,張著口,兩人卻都說不出話來。空氣安靜的能聽到我們嚥下口水的聲音。

那位同學忽然緩緩的站了起來,說她今天大概不用檢查衛生了。就木木然走了出去。

我的情緒還沒從剛剛那場驚嚇中走出來,心砰砰的跳著。

事實上,我很害怕他們回過神來,返回來讓我出示工作證件啥的。所以我就朝廚房走去。

到了廚房,只見東西散落一地,老闆竟在那兒嚎啕大哭。(他把小銘和小東當自己女兒看待。)

看到了我,老闆的哭聲戛然而止,臉上盡是不可思議的表情,他瞪大了眼睛看著我,說:“你怎麼沒有被抓走?”

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回答,我想移民官員是覺得我并沒有逃走,是有合法工作身份的人吧。

老闆讓我趕緊離開那裡,但我心裡還是十分忐忑,深怕一出去,他們覺得我是漏網之魚又來問我話。於是我就溜到隔壁的書店去,硬是在那裡看了2個小時的、完全不知所云的英文書,才開車離開。

這場非法打工驚魂記也讓我決心要去申請一張留學生想要卻得不到的“工作証”!


後記:餐館老闆幫小銘和小東付了保釋金,讓他們可以出來。她們的證件則被扣押直到他們的先生畢業了,才去辦理手續贖回來。


(美國,1995)


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