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留學生,不能申請工作証?!
沒有了餐館的工作,不止是沒有收入,而是免費的晚餐也沒有了......
話説餐館被移民局端了,老闆和老闆娘也覺得自己老了,不想幹了,就把餐館頂了出去。我不但“失業”了,連免費的晚餐也沒了。
學校裏有個 International House (I-House),專門給留學生提供一些協助,處理一些疑難雜症。也提供一些校内打工的機會,我就想著去問問他們,有些什麽工作。
外國人在美國念書,如果上課的時數到達全職學生的時數,可以每周在校内工作20小時。但校内打工的薪資很低,通常就是4-5美金/小時。中餐/晚餐在學校的Cafeteria打4個小時的工,也就賺個20美金,和中餐館兩餐加起來60-80美金差很大!
幫其他學生作家教的工作薪資就比較優,屬於比較高大上的打工。但是通常都是微積分、物理這些不但美國學生倍感困擾,連我自己都會覺得很想要一個家教的科目。大部分是中國或印度留美的博士班學生才夠格去擔任這種家教。
我在學校大學部修一些電腦課,那時候修的是“操作系統”的課,沒有考試,整個學期就是要自己寫出一個簡單的“操作系統”。班上一些交不出作業的墨西哥學生,請我幫他們作作業,代價就是免費的Pizza或炸鷄的兌換券。雖然這個聽起來不太道德,不過還沒有到荒島上互吃人肉的程度。爲了有飯吃,可以活下去,我那學期寫了不少個操作系統(PS. 要想辦法讓它們看起來不是同一個人寫的...而且也不能讓他們得太高分,所以給他們寫的都得了B,我自己的作業得的是A,哈哈哈)。
系所有個學姐,很好心的跟我介紹了一個工作,而且跟我說那個工作可以”練習英文“!原來是她的教授沒有空去接小孩,每天下午3點半去接送她的小孩回家給我15美金。而所謂的“練習英文”就是和她的小孩在路上聊天了。聼美國的小女生,嘰里呱啦的說很多課本上的故事,還要適時作出“好有趣啊”的反應,對我這個沒有在美國當過小學生,又不太喜歡小朋友的人來説真是一件苦差事。後來因爲課堂衝突,也沒有辦法去幫她接送小孩了。
原來的餐館,後來被一對完全不會說英文的中國夫妻盤去了。因爲他們不懂英文,也無法interview新員工(墨西哥工人倒是比手畫脚就可以來工作了),也無法和客人溝通,迫切需要我去幫他們。爲了學費,我還真的回去繼續幫他們工作,但是心裏總覺的不踏實,一直想要讓自己的打工“合法化”!
我想申請工作証!眼看著我就快要交不出下學期的學費了,我決定去申請一張“工作証”,來讓我可以名正言順的工作!
我跑到 I-House 去問,如何可以申請工作証?在 I-House 的老黑人小姐,從她的老花眼鏡裏冷冷的看著我,說:“我沒有要告訴你如何申請,因爲答案是。不。能。申。請!”
在1994那時候,留學生申請去美時,除非是有獎學金,否則需要至少有第一年的學費加生活費的存款在銀行裏作爲擔保,才能夠拿到學生簽證。而中國的學生的話,則一定要有國家政府公費,或者海外的親戚擔保,才能夠申請去美。也是這個原因,我放棄了加州的名校,而去這個非常偏遠,但學費/生活費相對便宜,且可以申請獎學金的學校。
黑人小姐說:“留學生來的時候,都有銀行存款擔保,就是不需要在美國工作的意思,所以不會給你發工作証的啊。我也沒有幫任何一個學生申請過這種工作証。如果你一定要申請的話,那表格給你,申請一次70元,你填好表以後,付70元申請吧!”
黑人小姐丟給我一張“申請表”,不過基本上除了社會安全號SSN和姓名等基本資料外,所謂申請表,其實就是一大張的白紙。基本就是要你説明爲什麽美國應該發工作証給你。
雖然70元美金有可能一去不返,但是以小博大、賭性堅强的我怎麽會被70刀嚇跑呢!
至於寫論述文的話,大學聯考申論題滿分的我更是沒有在怕的,馬上拿了那張B4(不是Letter,是很大張的B4紙!)的白紙回來,洋洋灑灑,正反兩面寫滿寫足。
基本上,主要論述點就是:
(1)學校告訴我可以申請獎學金,但是因爲公共衛生系的獎學金均為政府獎學金,限制公民申請,所以我的預估收入無法取得。
(2)因爲我在學校遇到了我喜歡的人、結婚了,所以有額外的花費 -- 美國人是無可救藥的浪漫主義,這個和愛情、家庭有關的事情一定要講一下。
然後我開了一張70元的支票,就遞交申請。
跌破黑人小姐的眼鏡因爲沒有人申請過,自然也就不知道什麽時候會有通知。只好每天繼續提心吊膽地打黑工。
過了一個星期,黑人小姐給我發通知了,請我去 I-House 。領。工。作。証!
她把老花眼鏡從鼻梁上拿下來,還把工作証拿在手上翻了2次才交給我,因爲她說她也沒有看過這種工作証,覺得很新鮮。哈哈哈。
有了這個工作証,我在校内、校外,都可以無限制的打工。當然,還是要維持全職學生的狀態(一年至少注冊3個學期),才能夠保有這個工作證的。
所以那以後,我不但在餐館打工,還去政府部門幫他們畫地圖。得以繼續我的學業,也不用再幫其他同學做作業了,哈哈哈。
(美國,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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